新北一名應姓婦人以為因為竊盜罪入獄的林姓男友1年後就出獄,主動寫信到獄中求婚,沒想到結婚後才知道,林男因為還犯下多項重罪,必須關13年4個月,讓她宛如晴天霹靂,無法接受必須獨守空閨10多年,決定以「施以詐術騙婚」為由訴請離婚。
判決書指出,林男2011年因為竊盜案被判4年4月,入獄前他哀求應女不要分手,並說建國百年政府會減刑,再加上假釋,只要關1年就能出獄,應女信以為真還主動求婚,沒想到兩人結婚後,民國100年政府不但沒有減刑,應女前往探監還發現,林男的刑期其實是13年4個月,必須關到2024年5月才刑滿。 說好的1年變成13年,讓應女直呼如果當初知道丈夫要關這麼久,根本不會答應結婚,因為她實在無法忍受長達10多年獨守空閨,因此以詐欺騙婚、無法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等理由,向法院訴請離婚。
一審法官審理後,認定應女確實誤以為林男很快就能出獄,而且林男刑期過長,雙方有婚姻難以維持的重大事由,判准離婚,但林男不服上訴,應婦又心軟撤告,兩人終究還是夫妻關係。
沒想到後來林男發現應女外遇,氣得提告通姦,應女不甘心,再次以丈夫懷疑她不忠,雙方已喪失夫妻基礎信賴關係為由訴請離婚,但這次二審法官認為,應女先前已經撤訴,不得就同一事件再提離婚訴訟,而且她確實背著獄中的丈夫外遇,在婚姻關係中須負較大責任,不得主動提出離婚,最後就改判應女訴請離婚無理,一審判決廢棄。
《ETtoday社會中心/新北報導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