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一家科技公司已婚馬姓副理,覬覦同事美色,去年9月以討論公事為由約外出,企圖摟抱、親吻,女方推開後,仍開車進摩鐵,強押女子上床,上下其手並射精。女子不甘受辱向公司投訴並提告,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。
偵查中,馬坦承有親吻、撫摸胸部並自慰射精行為,但嚴正否認強迫對方。
被害人提出馬事後打電話向她道歉的錄音,馬在電話錄音中,還說要自我了斷離開公司等,這段錄音證據成了起訴關鍵。
起訴書指去年9月5日,馬以談公事為由約被害人外出,開車載她到桃園竹圍海邊,在堤防道路時,馬欲吻女子,遭推開。返回公司途中,馬說想聊天,載她到桃園市一家汽車旅館,她擔心丟工作,同意進入房間。
進房後,馬男將她壓在床上並伸狼爪,她不斷抵抗,馬男卻不罷手,並對她說「我想要出來」等,跨坐在她身上,以生殖器磨蹭她腹部自慰射精。
她身心受創,向公司和縣勞工局舉發馬男惡行並提告,「要給對方一個教訓」。
《 聯合報 記者王慧瑛 桃園報導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