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2013台灣監察機構報告指出,台灣去年有近6萬對夫妻離異,等於每10分鐘就有一對怨偶在戶政事務所辦離婚;且台灣的離婚率,10年來已經迅速增加80%,從2011年的亞洲第一,成為世界第三。
這些怨偶中有多少是因為第三者離婚,我們不得而知,但能肯定的是,台灣的離婚率遙遙領先亞洲平均值。
當婚姻破裂時,夫妻雙方往往對彼此有很多的情緒,有的人為求儘早離婚,可能會答應一些自己未必滿意的條件,或者放棄一些重要的權利。這其實很可惜,專業談判技巧讓你贏得最大利益,舉凡夫妻離婚、情侶分手、債務協商、子女監護權、贍養費協議等,善用談判,便能將傷害減到最低程度,達成兩造意願。
若你不是那個要離開的人,而是想挽回婚姻的一方,同樣這些談判技巧或許也能幫助你留下對方。這並不是要你對方提什麼條件你都反對,以為這樣就離不成婚了,殊不知只讓配偶更反感,更會想方設法甩開你。
債務協商、子女監護權、贍養費協議等,如果你懂得談判技巧,甚至有可能說服對方,讓對方認為和你維持婚姻關係比較有利,進而暫不與你離婚。
光這樣還不夠,拉住對方的腳步後,還要懂得改變自己。以前被老婆嫌木訥無聊,可以學些製造浪漫的小方法;被老公覺得是米蟲與社會脫節,就試著找出興趣進修,學著自立自強;被小三/小王搞到婚姻破裂,就檢討為何彼此互動是否有障礙……
挽回婚姻或感情,先示弱不代表你軟弱,先道歉也不是沒尊嚴,只是證明了你比對方更珍惜這段感情與家庭,這是值得尊敬的。
就算最後感情沒有開花結果或流水無情,你也不應該覺得自己的青春被浪費了!套用至其他生活經驗也一樣。再痛再不堪的回憶,都一樣有它的存在價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