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段婚姻,先有了愛,才有婚姻。一般來說,這是正常程序,但是,也有例外。有些人,是被別人所逼迫而與別人結婚,而有些人則是在一次的不小心中,有了小生命,所以不得不奉子成婚。
而上述的例外情況,自然不能把婚姻的基礎是愛情套用在這些情況身上。而有人說:選擇你所愛的,愛你所選擇的。困難並不在於選擇及愛這兩件事,而是選來選去,選到以後才覺得不合乎心意;愛來愛去,愛到最後還搞不清楚愛什麼?卻不知不覺已進入婚姻中了。
雖然說,人一生之中要做的選擇很多,但是對於婚姻之事,真的只需要愛就能維持嗎?而愛又占了婚姻多少比例?這些,或許就只有相愛的兩人能去評估出來,畢竟這就是愛情的魔力呀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