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新聞評論


夫愛外遇偷吃 妻從此疑心難斷

梁姓男子22年前疑有外遇,從此妻子疑心不斷,梁某說,妻子委託徵信社、裝追蹤器、針孔攝影機、竊聽器等掌控他行蹤言行的儀器,均查無實據;他不堪每天上演「諜對諜」訴請離婚,法官認為兩人婚姻有重大破綻,判准離婚確定。

台北市梁姓夫妻於66年間結婚,育有子女4人,但婚後5年,梁某就與魏姓女子疑有男女情誼,事後魏女立下切結書斷絕往來,但自此梁妻開始天天查勤。

95年1月,梁妻替丈夫代接手機,結果該不明女子一聽到梁妻聲音就掛斷,並且連續5通,梁妻逐一檢視通聯紀錄、電話簿,要丈夫逐一回答,丈夫憤而離家。隔天,梁某返家卻發現妻子已換了新鎖,無法入門,乃在公司附近租屋未返家;梁某表示,自此妻子仍不斷前往公司騷擾,指稱他與姜姓女主管有姦情,委託徵信社,在他座車偷裝GPS,甚至在租屋處裝設針孔攝影機、竊聽電話設備,梁某不堪其擾,提出離婚訴訟。

逮夫與女子在飯店

96年6月某日凌晨,梁某被徵信社、梁妻抓到,在遠企大飯店與女子同處一室,經梁妻提出妨害家庭告訴,但梁某辯稱是接待客戶、洽談商務,檢方基於罪證不足,予以不起訴處分。

承審法院顧及並無任何事證,但梁妻找徵信社裝設竊聽設備,不斷質疑丈夫導致衝突不斷,相對梁某也不彌補裂痕,更不避嫌於深夜與女子同處一室,可見婚姻有重大破綻,判准離婚確定。 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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