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家有名徵信社,國華徵信社公司在台中分公司邱姓副總、許姓業務經理前年受託調查一件外遇案時,因為偷偷在疑似在小王的車上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,且竊錄他人的行蹤隱私,最高法院依照妨害秘密罪,各判了徒刑三個月,可易科罰金九萬元定讞。
判決所指出,邱、許兩人是在二零壹玲年底接到了一名男性委託人,要求徵信社去幫忙查他的老婆是否有外遇,而業者在初步調查之後,懷疑此黃姓男子是小王,所以為掌握確實證據,就找人在黃男的車上安裝利用行動電話門號發射訊號之定位器,然後又在辦公室上網追蹤和竊錄黃男車子的行蹤。驚二審審理後認為,邱、許2人因不尊重他人隱私,且任意竊錄他人非公開的行蹤,觸犯根據《刑法》妨害秘密罪,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定讞。